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9〕89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我校教师申报2020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目的
坚持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科研项目与人才团队培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理工农医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面向科学发展前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热点难点问题,资助学校中青年教师在本学科领域内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提升基础理论研究、前沿技术攻关、应用对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
二、项目要求
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研究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结题时间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
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1万元/项。
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学校认可的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发明专利、咨询报告、专著、原理性模型、标准规范、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计算机软件等为主。
三、申报资格
(一)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编人员,且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副高职称立项项目的比例不得超过总项目数的40%。
2.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3.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创新团队等平台团队中的中青年科研骨干申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3.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4.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5.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主持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累计达2项及以上的人员。
6.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过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四、项目申报管理方式
该项目采取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管理方式。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24日下午4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A4双面印制,申报清单(一份)交至科技处办公室(明德楼219),配套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请书中要求相关附件材料请与申请书一起装订成册。
项目申请评审书可在红河学院科技处网站(http://kjc.uoh.edu.cn)或学校办公系统中下载。
联 系 人:赖文瑛
联系电话:0873-3694760
联系邮箱:63738087@qq.com
附件:
1.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
2. 2020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