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申报事项予以通知,请认真阅读《2022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发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更好繁荣发展云南文化艺术,更好服务全省中心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三)申报青年项目不受职称限制,且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20日后出生)。
(四)申请人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且工作单位在云南的在站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在研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二)国家级、省部级研究项目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三)申请人申报了本年度国家级、省部级研究项目的,可以申请本年度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但已获得立项的,所申报的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不再立项,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四)截至2022年5月20日,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五)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七)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复核。
(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报本年度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九)凡以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须标注“受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资助”。
四、资助金额与研究时限
本年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基础研究、综合研究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应用研究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
五、申报方式
本年度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研管理系统(kyglpt.ynpopss.gov.cn) 为项目申报的唯一平台。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下载申报所需材料,按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写并上传电子文档。
六、申报时间
(一)网络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人于6月15日上午11:00前在申报系统上传、提交申请书和活页,科技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纸质版提交时间
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9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6月30日上午11:00前统一提交至科学技术处(明德楼219室)。
联系人:赖文瑛 陈娅玲 联系电话:3694760(8760)
附件:1.2022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
2.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红河学院科学技术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