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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和红河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答辩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6-27 作者: 点击:

关于组织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和红河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与红河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结题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2:30

2、地点:

自然科学一组:理学院楼A401

自然科学二组:工学院楼207

人文社科一组:含章楼三楼大会议室

人文社科二组:含章楼三楼小会议室

音体美外组:音乐学院二楼会议室

二、答辩要求

1、答辩陈述提纲

(1)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及其分工情况

(2)项目研究内容

(3)项目预期目标

(4)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5)项目研究成果情况

(6)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如人员变动、延期情况、研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新取得的成果,本项目的研究前景和应用前景等。

2、请答辩人提前10分钟到答辩地点准备,答辩顺序按照清单顺序。

3、请各项目答辩人根据答辩陈述提纲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PPT)答辩陈述,纸质版材料在答辩前交小组记录员,陈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4、答辩专家提问时间5分钟。

三、分组名单

详见附件。

 

联系人:陈思琪;     电话:3694760(8760)

       

红河学院科技处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版权所有©红河学院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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