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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红河学院科研基金党建和思想政治研究工作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6-06 作者: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红河学院科研基金党建和思想政治研究工作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精神,加强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科研能力,经红河学院2017年第四次校长办公会同意,设立“红河学院科研基金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十次党代会、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结合“基层党建提升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一流党建等党建工作,以问题为导向,重在解决长期制约基层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的瓶颈。参考选题见附件,各单位也可根据具体实际自拟。

二、申报要求

(一)全校在编在岗教师均可申报,鼓励广大党员积极申报;

(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后至少提出2个今年内能完成的选题进行申报;

(三)项目经费按照重点项目¥3000元/项、一般项目¥2000元/项的标准进行预算。

三、成果要求

1、项目研究成果主要以理论文章、研究报告等形式为主,鼓励多种形式呈现。研究形成的具有一定水平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党委组织部将及时组织公开出版。

2、注重项目研究成果运用,及时将能全校推广的成果推广运用。

3红河学院2017年党建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完成情况将作为2017年党建责任书的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20日止。

(二)项目申报材料

《红河学院科研基金党建和思政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项目截止日期前,将审核完整的项目申请书及项目申报清单,提交至科技处办公室,同时,将相配套的材料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中。

(三)项目结题时间

该专项项目须于2017年12月15日完成,并提交相关结题材料。

联系人:赖文瑛     联系电话:3694760(8760)

联系邮箱:63738087@qq.com

    附件:

   1.2017年党建和思想政治研究工作专项项目选题

2. 红河学院科研基金党建和思政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

                                                                                                                            红河学院科技处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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