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云南省研究阐释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社科规划专题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12-11 作者: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云南省研究阐释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社科规划专题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云南省研究阐释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社科规划专题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围绕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我省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强度

(一)本年度专题项目分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决策咨询项目。选题要紧扣研究阐释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参考选题方向附后),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成果转化。申请人可按选题方向申报,也可自行设计题目申报。每个选题方向所立课题一般不超过1项。

  (二)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符合要求的予以立项,或以特别委托方式立项。重点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决策咨询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资助强度根据实际申报立项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三、申报资格和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积累。

  (二)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决策咨询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申报决策咨询项目,但必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专题项目;20142017年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被终止研究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专题项目;已获得其它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不得以相同选题重复申报本年度专题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加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加2个项目申报。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并通报,已拨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个人5年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申报资格,列入个人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完成时限和成果要求

(一)本年度批准立项的重点项目完成时限为12个月,一般项目、决策咨询项目完成时限为6个月,以正式下达立项通知时间为准。完成课题研究的可提前申请结项,若无特殊理由并经批准,原则上不予延期结项。

  课题负责人要恪守科研诚信,按规定时限完成课题研究并申请结项。逾期未结项的,课题作终止研究处理,未使用完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申报资格并通报,列入个人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结项成果以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为主。重点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一般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决策咨询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申请结项时,除提交研究报告外,重点项目还须提交不少于2份、一般项目和决策咨询项目还须提交不少于1份的决策咨询报告(3000字左右),作为成果验收的必要条件。鼓励在研究过程中形成多样化的研究成果,其数量、质量与结项鉴定及等级评定挂钩。成果以论文发表或以决策咨询报告报送的,须明确标明受本专题项目研究资助字样。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完成课题研究后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1.研究成果论文有2篇以上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或有1篇以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的理论版、《求是》《中国社会科学》上署名发表的,或有1篇以上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

2.研究成果被《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或通过其他渠道报送,有1篇以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3.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并提供相关证明的;

4.研究成果内容涉密且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本年度专题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数字化平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kyglpt.ynpopss.gov.cn),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使用Office2013以下版本软件处理文档,勿使用WPS软件),经科技处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成纸质文本交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处,统一报科技处办公室。申请人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纸质版与上传申报系统的电子版信息一致。

(二)报送材料: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1份(原件)、《论证活页》一式7份,均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申报时间安排:

1.1218日下午四点前,项目申请人完成网络申报并提交;

2.1219日,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反馈至项目负责人;

3.1220日下午四点前,各项目申请人按照科技处意见修改项目申报材料并完成网络提交;

4.1221日上午11点前,各项目申请人按照要求打印申报材料并交所在学院科研秘书;

5.1221日下午四点前,各学院科研秘书将本学院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办公室。

六、申报所需材料可从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ynpopss.gov.cn/)、红河学院科研信息网(http://kjc.uoh.edu.cn/)或OA办公系统内下载。

联系人:赖文瑛   联系电话:36947608760

联系邮箱:63738087@qq.com

 

附件:研究阐释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社科规划专题项目参考选题方向

                          

                                                                   红河学院科技处

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版权所有©红河学院科学技术处

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市红河学院明德楼219室

联系电话:0873-3694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