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教师教育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接云南省高校教师教育联盟 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2019年度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教师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联盟〔2019〕1号),现将文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云南省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旨在研究和解决云南省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要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服务云南省教师教育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教师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
(二)申请人要深刻领会本年度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结合个人的研究专长积极申报,要高度重视选题的科学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填写的规范性。
(三)申报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每位课题负责人限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报。
(五)在研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以及2015—2018年上述项目及课题被终止研究者和被撤项者,不能申报。
(六)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全面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课题审批程序
教师教育专项课题按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的程序进行。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凡在课题研究团队中出现的专家应回避课题评审工作。各类课题由联盟秘书处进行初审,然后按省教育规划办要求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省教育规划办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书,并根据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分期拨付课题经费。
四、申报时间和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1.《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教师教育专项课题2019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2.合格的《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教师教育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一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五份;
3.每套申报材料独立装袋,并在材料袋外壳贴上课题申请书封面页;
4.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联系邮箱内。
(二)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9年5月20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明德楼219科技处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个人今后三年申报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的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申报所需材料可从学校办公系统(OA)或红河学院科技处网站http://kjc.uoh.edu.cn/下载。
联系人:赖文瑛 联系电话:0873-3694760
联系邮箱:63738087@qq.com
附件:
1.2019年度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教师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2.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教师教育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3.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教师教育专项课题2019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