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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院科发〔2017〕105号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7-28 作者: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17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和《2017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指南》(附件2),了解课题选题方向、成果要求,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课题设置

    《课题指南》中第1~35个研究基地课题分别列2~4个选题。基地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申请人自行确定类别申报。

    二、课题申报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基地重点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基地一般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仅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2. 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加其他基地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课题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及在研的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负责人;2014~2017年省社科规划课题被终止研究或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申请人不得以已获立项的省级以上各类项目申报基地课题,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获得立项的作撤项处理,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3. 本年度基地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数字化平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kyglpt.ynpopss.gov.cn),按要求填写和上传新修订的《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地课题申请书》(2017年6月制)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论证活页》(请使用Office 2013以下版本软件处理文档,勿使用WPS软件),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成纸质申请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研究基地签署意见盖章后(基地外申请人申请材料需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不必由研究基地盖章),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省社科规划办。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交的《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与上传系统的电子版信息一致。

    三、完成时限

    本年度批准立项的基地课题(含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综合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研究一般为1-2年,以正式下达立项通知时间为准。应用类课题完成研究申请结项时,除提交最终成果外,还须提交不少于1份的决策咨询报告(3000字以内),作为完成研究任务的一项要求进行验收。鼓励课题研究期间形成多样化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课题是否通过结项和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课题负责人要恪守科研诚信,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项目研究并结题。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课题作终止研究处理,未使用完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列入个人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经费资助

    1.基地课题经费的资助标准、拨付方式和管理使用依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附件3)《云南省省级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附件4)执行。课题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资助经费规范开支、合理使用,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2.基地课题资助额度为重点课题每项6万元、一般课题每项4万元。

        五、申报时间和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于2017年8月23日早11:00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经科技处在线审核通过后,请科研秘书于2017年8月28日早11:00前提交纸质材料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865250003@QQ.com

    2.报送材料要求

    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7份,均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申报清单(附件5)纸质版与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赖文瑛     联系电话:3694760(8760)

     

     

     

     

    红河学院科技处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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