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文件《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网络申报流程及《申请评审书》填写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8年度一般项目分为:
(一)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三)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
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四)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二)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时间与要求
本次项目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5日上午11:00前,待科技处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科研秘书请于2018年3月9日上午11:00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缪妙 联系电话:3694760(8760)
联系邮箱:446507980@qq.com
附件:
1.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红河学院科技处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