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8年度红河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研究工作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经相关部门协商,本年度思想政治研究工作项目暂停申报,本次申报项目仅指党建专项项目。项目选题应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以及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结合“基层党建巩固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组织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重在解决长期制约基层党建的瓶颈。
二、申报要求
(一)全校在编在岗教师均可申报,鼓励广大党员积极申报。
(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2018年党建和思想政治研究工作专项项目参考选题》(附件1),也可根据具体实际自拟选题,充分论证后至少提出2个一年内能完成的选题进行申报。申报的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并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具有较高应用价值。
(三)项目类别分为党建重点项目和党建一般项目,经费按照重点项目¥3000元/项、一般项目¥2000元/项的标准进行预算。
(四)需组成4人以上(含主持人)的课题组申报,同年度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同类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1项同类项目申报。
(五)凡具有在研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上一个项目未结题之前不得申报;凡主持过两项以上(含两项)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六)凡已获得任何级别项目支持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以此项目或相似项目重复申报;上年度已申请并立项,但修改后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报。
(七)该专项项目须于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相关结题材料至科技处。
三、成果要求
(一)项目研究成果主要以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等形式为主,鼓励多种形式呈现。研究形成的具有一定水平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党委组织部将及时组织公开出版。
(二)注重项目研究成果运用,及时将能全校推广的成果推广运用。
(三)2018年度红河学院科研基金党建和思想政治研究工作专项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完成情况,将作为2018年党建责任书的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四、注意事项
申报人根据参考指南填写《红河学院科研基金党建和思想政治研究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2),截止6月20日上午11:00前,由科研秘书汇总将申请书和申报清单电子版发至邮箱446507980@qq.com,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及申报清单)交至明德楼218室。
联系人:缪妙 联系电话:3694760(8760)
附件:
1.2018年红河学院科研基金党建和思想政治研究工作专项项目参考选题
2.红河学院科研基金党建和思想政治研究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
3.红河学院科研基金党建和思想政治研究工作专项项目申报清单
红河学院科技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