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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10-13 作者: 点击:

    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教师申报2022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目的

    充分挖掘高校科研创新潜力,提升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要求

    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研究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结题时间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1万元/项。

    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所依托高校认可的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发明专利、咨询报告、专著、原理性模型、标准规范、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计算机软件等为主。

    三、项目类别

    (一)一般项目

    (二)专项项目

    从2022年起,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设专项项目,2022年度设以下3个专项:

    1.“三个定位”专项:围绕服务云南发展“三个定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的研究项目。

    2.“三张牌”专项:围绕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开展的研究项目。

    3.思政课研究专项: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思政课教育环境、对象和目标、内容、方法、手段、考核评价的研究。

    申报人如申报专项,请在项目申报书封面进行选择。

    四、申报资格

    (一)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编人员,且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5周岁。副高级职称立项项目的比例不得超过总项目数的40%。

    2.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3.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创新团队等平台团队中的中青年科研骨干申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4.已获得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5.已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累计达2项的人员

    6.同年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主持申报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累计达2项及以上的人员。

    7.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过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11月4日上午11:00前。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评审书》纸质版一式2份(A4双面印制),电子版1份;

    2.《<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1份(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申报清单》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申报截止前汇总申报材料交至科学技术处办公室(明德楼219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职能部门人员申报材料请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交至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赖文瑛         联系电话:3694760(8760)

    邮箱: 63738087@qq.com

     附件:1.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

     2.教师类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2022年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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