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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2-14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文件《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附件1)和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成果奖申报工作。

    本次评奖有申报限额,我校的申报名额为6项。若申报项目数超过6项,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择优推荐。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的出版、发表起止时间定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可以申报的成果类别包括:(一)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二)论文;(三)咨询服务报告;(四)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与时间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至少1份原件)。《申报评审表》(附件3)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上午11:00前。请申报者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提交至科技处(明德楼219室)。

    联系人:缪妙    联系电话:3694760(8760)

    联系邮箱:446507980@qq.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

    4.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答疑

     

     

                                                        红河学院科技处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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