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项目管理 > 正文

    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1-06 作者: 点击:

    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与结题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者要认真学习《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1)及《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申请须知、限项规定、项目种类、资助额度、申报条件、申请方式、评审方法等,做好项目选题及论证工作。

    (二)项目申报时间进度安排见附件3。

    (三)请学院科研秘书按照附件3内时间安排提交本学院《红河学院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附件2)。

    (四)申报要求

    鼓励全校符合申报条件者积极申报;硕士点建设学科及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云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成员中,凡符合申报条件者必须申报。

    (五)请各位申请教师严格按照附件3的时间安排提交项目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

    (三)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四)结题项目时间安排

    1.2021年2月24日前,应结题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2021年3月5日前,科技处在线审核提交的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

    3.2021年3月11日下午5点前,应结题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审核通过的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并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份(不含附件材料)。

    (五)应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4。

    三、在研项目进展报告

    在研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提交,请于2021年1月9日前完成。

    在研项目清单见附件4。

    四、申报所需材料可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红河学院科研信息网(http://kjc.uoh.edu.cn/)或OA办公系统内下载。

    联系人:赖文瑛    联系电话:3694760(8760)

    联系邮箱:63738087@qq.com

     附件:

    1.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红河学院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

    3.红河学院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

        4.红河学院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及在研项目一览表



    版权所有©红河学院科学技术处

    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市红河学院明德楼219室

    联系电话:0873-3694760